遵义医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
遵义医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
考试是成人学历教育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,也是检验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手段,为了维护成教考场的正常秩序,使各类考试得以公平、公正、严谨、有序进行,特制订以下规则。
一、考生应按考试日程及时间安排,持附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提前进入指定考场。开考前5分钟,由监考老师统计考场人数、宣布考试要求、分发考卷。
二、考试开始后,考生无故迟到20分钟即视为弃考,不得进入考场;开考30分钟后,方可交卷离场。
三、每科考试,必须有所考科目教研室老师参与监考,考生应听
四、考生随身携带物品,须存放
五、考试过程中,考生不得使用手机、电脑等无线通讯器具与外界联络,违者以考场违规论处。
六、监考老师对试卷题意一概不作阐释,如确因试卷打印有误而无法判明题意,考生可举手示意,经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提问。
七、答卷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,如有特殊要求的则按要求内容执行。答卷(包括学号、姓名)书写字迹务必端正、清晰,以免改卷时误判。
八、考试过程中,不得有交头接耳、相互抄袭及其它作弊行为;未经监考老师同意,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。学员提前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门窗附近逗留及高声言谈。
九、考试时间终到,考生应坐立原位,待监考老师按顺序收卷完毕,方可离场。
十、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或补考者,应事先
十一、考试作弊、旷考或擅自缺考者,一经监考老师认定,即所涉科目以零分计,同时取消成人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资格。如对所犯错误确有深刻反省认识并在学籍期内无其它违纪现象者,学院可根据本人申请,于毕业前酌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。考试舞弊情节严重者,将给予学籍处分。
十二、考生应自觉服
遵义医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
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